豫西地区现有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以下简称危包)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16家,其中生产企业4家,使用企业12家。所涉及的包装容器有8类,分别为钢桶、柔性集装袋、塑编袋、纸桶、纸箱、塑料罐、钢塑复合桶和木质中型散装容器组合包装件。所盛装的危险货物包括硫氢化钠、金属钠、邻氨基苯酚、异丁基黄原酸钠等,合计43种。
2008年1~10月洛阳检验检疫局共受理危包鉴定160批71万件,从检验监管情况来看,近年来豫西地区出口危险货物包装质量状况总体良好,无客户投诉、索赔现象,无质量事故发生,但包装质量不合格情况也不能忽视。
危包鉴定不合格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捆扎方式不符合危包规定要求、包装破损,危险品撒漏、实际使用的包装容器批次混杂,与性能鉴定结果单不符、实际包装数量与报检不符、容器上打印的UN标记错误、内包装扎口前未按规定排气,内袋涨袋等。
造成上述成不合格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少数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对危包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有些企业员工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马马虎虎、敷衍了事。三是企业内部管理混乱,质量监督评价制度不健全。四是企业人员流动频繁,熟练工较为紧缺,新来人员未经培训即匆忙上岗。五是个别企业诚信度较差,不如实报检。另外,还有诸如产品档次不高,利润较低,企业资金和技术实力不够雄厚,研发能力较弱,产品单一;企业客户少且不稳定,生产时断时续;企业规模普遍较小,抵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等因素,影响着包装容器质量的提高,制约着危包企业的发展壮大。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事关人身财产安全,事关环境保护,事关“中国制造”形象,作为政府主管部门,检验检疫机构历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近年来,为保证出口危险货物包装质量,洛阳检验检疫局重点开展了强化企业责任意识,明确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企业产品安全教育,用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警示企业,纠正危包容器使用企业“重产品、轻包装”的错误认识,帮助企业树立“既重产品又重包装”正确认识。在风险分析和诚信评价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危包检验监管新模式,极大地提高了验放速度,方便了企业出口。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了企业自检自控能力。积极向企业宣传危包标准法规,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欧盟REACH制度等国外技术壁垒。严格落实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质量许可制度,严把准入关。
洛阳检验检疫局将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为巩固和提高豫西地区出口危险货物包装质量:加强企业诚信教育,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加强员工操作技能培训,减少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流动性;加强危包标准法规的动态宣传,落实GHS制度,积极推进危险货物分类定级工作。加强检验检疫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危包鉴定人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