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经国务院批准并发布,新疆25个产业列入鼓励类项目,重点生态工程为外商投资首选。
据了解,此次产业政策的微调,将进一步促进外资对中西部地区优势产业的投资,有利于持续推动中西部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从修订内容来看,新目录强调产业发展要因地制宜,提高质量和优化结构,也强调了国家统筹布局,其调整方向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率、防范产能过剩和促进产业升级。
新疆被列入鼓励类项目的25个产业中,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列在首位。
与2008年版本相比,此次修订的《中西部目录》中,所有的省份都删除了“4000吨及以上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项目;农业、纺织业的一些产业被合并;盐化工下游产品生产及开发,风能、太阳能发电设备研发及制造生产,以牛羊内脏为原料的生物制药产品的开发利用等产业被取消;新增加了7个反映新疆产业特点和需求的项目。
汽车制造是此次新增加的项目。近几年,新疆引入了上海大众、三一重工、陕汽集团等企业,产能可满足疆内市场的需求,同时也考虑到了中亚地区市场对汽车装备业的需求。新目录要求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专用汽车(不包括普通半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
新增项目还包括,硅单晶及抛光片、多晶硅生产;石油及采矿等特种设备制造;智能电网设备、电气成套控制系统设备制造;小型清雪设备制造;小电网范围内,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电站、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两用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医疗和养老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