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大亚湾局辖区内某企业向该局申报进口1套韩国HANIL VACUUM MACHINE公司生产的镀膜机,型号为HVC-1500DA,货值31.37万美元。该局在实施检验时发现,该设备带有作为储存冷媒用的气罐4个,经该局初步判定属于压力容器,但供货方并不能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属违规夹带,且其中3个较大容器没有铭牌或其他任何标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局要求进口商迅速与设备供应商取得联系。经确认,由于供应商不了解我国压力容器进口的相关规定,导致确实未办理相关制造许可证。
依据上述情况和相关规定,大亚湾局判定该设备中所夹带的压力容器属于违规夹带,应实施现场销毁处理。在该局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该压力容器被运送到安全区域实施了切割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