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委今天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临床使用监管工作,强调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要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平台在入围目录内采购。
通知指出,植入性医疗器械属于高风险医疗器械。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要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平台在入围目录内采购;集中采购工作机构和医疗机构要建立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资质审核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核审验,并会同有关部门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医疗机构要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信息管理,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责任可追究;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如发现假冒伪劣医疗器械,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本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据悉,常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有骨与关节替代物、心血管植入物、人工心脏瓣膜、眼内晶体植入物、血管支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