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为了解药品包装材料使用情况,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保障药品安全,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我省药品包装材料的使用情况开展调研并进行质量监督抽验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13〕77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药品包装材料的使用情况调研和抽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药品包装材料(药包材)质量关系药品安全,各药品生产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药包材使用管理,把此次调研作为排查安全隐患的一次机会,认真开展药包材使用情况自查工作,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安全。
二、请各企业如实填报《广东省药包材使用情况调查表》(附件)。调查表要求为纸质和电子版,纸质版要加盖企业公章,于2013年5月2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市药监局安监处汇总后上报省局(联系人:王冰,电话:82002749,邮箱:ajc@szda.gov.cn)。
三、根据省局要求,我局将于5月20日开始,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包材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对口服固体/液体瓶、聚酯类复合膜、聚丙烯输液瓶、注射液用胶塞、滴眼剂瓶等重点品种进行抽样并送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包装材料容器检验中心检验。我局将对监督检查及抽验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同时按要求上报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