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发布《关于增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机构的通知》(全许办【2013】5号),安徽省质检院获得农药、危险化学品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资质,具体包括农药(母药、水乳剂、颗粒剂)和危险化学品有机产品(Ⅰ类)、危险化学品有机产品(Ⅱ类)、氯碱、液体无水氨等工业产品。
近年来,省质检院秉持“以能力换资质、以服务促发展”的战略发展理念,努力完善各类化工产品的检验能力,全面梳理全省各类化工企业名单和产品类别,对照产品标准一一核对设备及实验条件,分批实施技术改造,先后申请获批了相关产品的省级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国家实验室认可。
省质检院表示,将以此次农药、危险化学品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资质获批为契机,以高素质的检测团队、专业的检测技术和先进的检测设备,为推动我省农药及危险化学品行业健康良性发展做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