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方面发生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6个方面:
一、包装与其所装的内容物不相容。不相容是指包装容器与其所装的危险品会发生化学反应,从而降低包装的强度甚至使得包装破损,导致内容物泄漏,发生事故。如某些对金属具有腐蚀性的物质装在普通钢桶内,就会腐蚀钢桶,极易造成渗漏。
二、使用的包装不适合。其主要表现在:1.包装容器内所装的危险品的重量或比重超出了该包装所能承载内容物的最大重量或比重,如包装设计的最大重量为25公斤,但是实际装入超过25公斤内容物。又如包装设计规定该包装所装内容物的比重不能超过1.2,但是实际装入的内容物比重超过了1.2。2.包装的安全级别未达到危险物所需求的包装类别。危险品共分为3个安全级别:Ⅰ类(高度)危险品、Ⅱ类(中度)危险品、Ⅲ类(低度)危险品,相对应地这些危险品所使用的包装就需要分别达到Ⅰ、Ⅱ、Ⅲ类的要求,如某种危险品需要Ⅰ类包装装运的危险品,实际使用了Ⅱ类或Ⅲ类包装装运,则这种包装的使用也是不合格的。3.没有排气孔的包装装运了在储运过程中会释放出气体的危险品。如过氧化氢装入没有排气孔的塑料罐内,极易使得危险品储运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气体造成包装破损发生泄漏甚至爆炸。4.包装容器内所装危险品的单件重量或容积超出了危险品运输的国际规则的最高限定。如按照国际规则规定某种包装装某种物质单件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但实际装入了超过30公斤的货物等。
三、包装的使用不当,这方面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在货物装入包装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的。表现在:1.包装在装入液体危险品后,盖子没有旋紧,使得危险品在储运的时候泄漏。2.包装的塑料袋类内包装热封不良或扎口松动,使得危险品在储运的时候泄漏。3.在装入危险品时,腐蚀或损坏了包装的外表面。
四、使用没有检验合格的包装。包装的理化性能在使用前没有按规定要求通过国家规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五、使用检验过期的包装。包装在使用前已经检测合格,但是由于长时间不用,待到需要使用时超出了检测合格的有效期。一般包装在储存期间,会受到自然界不同程度的腐蚀,导致包装品质降低,成为危险品储运过程中发生事故的隐患。
六、包装标记错误。包装标记与实际的包装情况不一致。如对于有涂膜和内衬的集装袋标记打成13H2(实际应该为13H4)。甚至有的包装上没有任何标记。
上述的种种问题,轻则会留下安全隐患、延误出运,重则可能会发生爆炸、燃烧、中毒等,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所以我们对上述问题不能掉以轻心,应引起足够的重视。针对目前包装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危险品包装的使用企业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一、充分了解危险品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确保该物质与拟用的包装之间不可能发生任何的化学反应。二、确定危险品的类别、联合国编号、所需包装的类别。对于危险品运转的国际规则未列明的危险品,一定要送国家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以便能确定危险品的类别、联合国编号、所需包装的类别。三、使用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并能出具包装性能合格单的包装。四、正确理解包装容器上印(铸)的包装标记的含义,确保灌装的危险品符合包装标记所规定的要求。五、确保危险品灌装后,包装的封口牢固,没有任何渗漏或撒漏,外观清洁良好,重量等符合国际危规要求。六、熟悉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危险货物出境的相关要求和需办理的相关手续以及国际危规的相关内容。
总之,对于危险品的运输,首先思想要高度重视,并且要学好有关的专业知识,按规定要求使用包装才能更好地确保危险品的安全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