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检验申请单应通过申报软件进行打印,所列各栏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清晰,栏目内容确实无法填写的以“***”表示,不得留空。
(1)、申请人:填报检单位,并加盖公章。
(2)、联系人:填报检员名及报检员证号。
(3)、包装容器生产厂:填包装容器生产单位全称。
(4)、包装容器名称及规格:指具体名称及其规格尺寸。
(5)、包装容器标记及批号:按照包装容器的实际情况填写。
(6)、生产日期:填该批包装容器生产的日期。
(7)、数量:按实际报检的数量填制。
(8)、拟装货物名称及形态、密度:填包装容器所要盛装货物的名称、形态(气、固、液)和密度(固体货物此栏填写“***”)。
(9)、原材料名称及产地:填生产包装容器的原材料名称及产地。
(10)、拟装货物单件毛重、净重:填包装容器内所装货物的单件重量,注明重量单位。
(11)、包装使用人:填使用该批包装的使用单位的名称。
(12)、危包性能检验结果单号:申请危险品包装容器使用鉴定时填写,指该批危险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结果单的编号。
(13)、包装质量许可证号:申请性能检验时填写,在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的包装生产质量许可证书号码。
(14)、联合国编号:申请检验危险品包装容器时填写,指拟装的危险货物在《国际危规》中规定的编号,并要加填危险类别。
(15)、装运口岸:指该批包装容器所装货物出口的装运口岸。
(16)、装运日期:指该批包装容器所装货物出口的装运日期。
(17)、集装箱上箱次装货名称:本集装箱前次所装货物的名称。
(18)、输往国家:指贸易合同中买方(进口方)所在国家或地区。
(15)、申请单其他栏目,如申请项目、提供单据、运输方式等,应在对应的“□”上打“√”。
(16)、合同、信用证对包装的特殊要求:如合同、信用证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应详尽填出。
申请单其他栏目内容应如实填制或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