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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将修订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安琪酵母研发中心主任姚娟向全国人大提出《关于从源头消除铝害取消铝明矾在所有食品中的使用的建议》。近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此进行了回函,拟对现行含铝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及用量进行调整,修订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

姚娟建议,卫生部尽快组织专家讨论修改《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禁止在所有食品中使用铝明矾,从法规上推动禁铝,取消含铝膨松剂的使用,从而达到从源头上防止铝害的作用。在卫生部官方网站上发布食品安全专栏,进行食品铝害的知识宣传,提高人们对铝害的认识。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回函中进行三条具体答复:一是拟撤销硅铝酸钠、酸性磷酸铝钠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二是根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国内外对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严格限制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仅能在“油炸面制品”和“面糊、裹粉、煎炸粉”中使用,不再允许在“小麦粉及其制品”中使用。保留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在我国传统生产海蜇食品中的使用限量。三是拟规定膨化食品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最大限度地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还表示,已将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向WTO成员通报,将按程序提交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下一步,将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宣传含铝食品添加剂标准,指导食品行业和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同时将继续开展食品中铝的风险监测和评估,组织对含铝食品添加使用标准开展跟踪评价工作,及时修订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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