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长城电梯有限公司在丰南区销售安装电梯500多台,存在安装电梯未向特种设备主管部门告知、电梯用户投诉多、电梯相关资料给电梯使用单位不及时影响办理使用登记证及定期检验、安装与维保互相推诿、对电梯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监察不配合等问题。造成了该公司维保的电梯200多台超出定检周期。为提高丰南区电梯维保质量,排除电梯安全隐患,近日,丰南质监局约谈了天津长城电梯有限公司,该公司总监、工程经理、唐山分公司经理、唐山分公司项目经理、唐山分公司维保经理参加了约谈。
约谈会上,丰南区质监局工作人员宣贯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明年1月1日起实行)等法律法规,分析了天津长城电梯有限公司在电梯告知、安装、维保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要求该公司尽快制定出整改方案及时效;立即就该公司所维保的电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限于7月20日前完成;加强维保人员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电梯维保活动;辅助使用单位一次性通过电梯年度检验,避免因电梯超年度检验周期,影响业主安全使用。
天津长城电梯有限公司5位负责人均表示,将从企业自身查找问题,完善电梯安装前的告知手续,认真按照电梯维保规程进行维保,保证以后绝不会再有不告知先安装的行为发生。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按时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