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属相关单位,市直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3年预防建筑 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3〕765号)的要求, 针对近期我市施工升降机和塔吊安拆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现决定开展全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等坍塌事故,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重点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规范一批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施工现场管理行为,培训提升一批相关人员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租赁安拆等建筑市场秩序,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有效遏制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整治重点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钢管扣件租赁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检验检测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监理旁站、设备“定人定机定岗定责”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拆告知、检验检测、安装(含加节升高)验收、使用登记、维修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 5.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 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实施情况; 7.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定型化、工具式模板支撑系统等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情况; 8.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 四、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13年7月至11月底,总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3年7月上旬之前。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7月至9月。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要指导、督促所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单位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要在企业、项目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3年10月。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在各县区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将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严处。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3年10月下旬。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根据检查的有关情况,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11月上旬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对全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任务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市住房城乡建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曹德林担任,副组长由市建工局副局长张友安担任,联络员由市建工局安全科科长郭立根担任。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布置,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明确重点、步骤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实效。 (二)加强源头治理,消除安全隐患。一是严格执行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评审、审批和总监批准的规定;二是认真落实设备、材料、扣件的进场验收、检验和监理核验制度;三是规范发包和起重设备安装、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及脚手架劳务分包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从业。从事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应具备相应资质,并签订合同,进入现场作业时应持有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下达的任务书。项目部安全员和监理员应对任务书进行核查(核查用表见附表一、附表二)。项目部、监理部应组织对起重设备和脚手架基础及周边环境进行验收交接;四是起重设备安拆、脚手架搭拆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安全员、监理员应对交底情况进行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五是加强起重设备安拆和脚手架搭拆、高大模板支架搭拆人员从业机格管理,实行作业人员班前核查制度(核查用表见附表三、附表四);六是起重设备安拆和脚手架搭拆、高大模板支架搭拆过程中项目部安全、监理员应实施现场监管,并做好监管记录,确保专项方案得到落实,从业人员符合要求;七是严格执行验收制度。起重设备安装(含加节升高)、脚手架和模板支撑搭设完成后,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测和验收,并完善手续,否则禁止使用;八是加强使用中的管理。使用中的起重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维保。使用中的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严禁拆除、损坏构件和联接件。 (三)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投入,加强对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过程监督。施工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专项整治自查整改台账,形成闭环管理。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理职责。各县区按照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工作的通知》(住建管〔2012〕119号)要求,认真履行对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督查检查,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严肃查处,按规定上限处罚。 (四)强化科技支撑,提高施工安全技术水平。要加大建筑模板、脚手架搭设及信息化监控等新技术推广力度,从生产装备和工艺着手,鼓励企业积极应用先进的脚手架搭设技术和定型产品,提高施工脚手架工具化、定型化水平。加大力度推广应用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对塔式起重机运行进行实时监控,重点提高其运行期间事故预防预警水平,减少因违章操作、超速超载引发的事故。 (五)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相关企业、项目部、监理部都要制定方案进行自查;各级建筑安全监管机构都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程项目中涉及的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今年以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也要作为检查的重点。实行检查、督查人员负责制,严防流于形式走过场,务求实效。 (六)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统筹安排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把专项整治与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要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强化警示教育,推行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提升建筑安全管理水平。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2013年10月31日之前,要将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报告报送市住房城乡建委。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