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伯昨天发现,他在医院配的三种药都“过期”了,于是到医院去投诉。药师接过来一看,事实上王老伯看到的并不是药品的有效期,误会一场。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防范疾病意识也越来越强烈。不少家庭都会常备药物。因此,药品有效期的识别非常重要。目前几乎所有的药品都标注有效期,有效期是指在药品规定的保存条件下保证药物质量的期限,如果不能满足条件,则该期限相应缩短。由于各厂家规定不一,对药品有效期和失效期的标注是不同的,推算也不同。”
药品有效期常见有几种
该院药师拿王老伯配的一个药来说明:这个药的药品说明书上写着核准日期是2007年2月27日,修改日期是2009年2月9日。由于药品的特殊性,所以药品说明书的内容和形式是不能随意印制的,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药品说明书标示的核准日期即为批准该药品说明书的时间。随着医药科学的发展,对药品的认识也在逐步提高,某个药品会有新的适应症被发现,或有新的不良反应出现,就需要不断更新说明书,这就是说明书上的修改日期,说明书上会出现多个修改日期,为此后历次修改说明书的时间。这两个日期都不是药品有效期。
药品有效期一般是印在药品包装盒和包装瓶上的,同时标注有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三个日期中产品批号是用于识别某一批产品的一组数字或数字加字母。但要特别注意这组数字与该产品的生产日期没有直接联系; 生产日期是指某种药品在生产线上完成所有生产工序,经过检验并包装成为可在市场上销售的成品时的日期和时间;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保证质量的最长使用期限,超过这个期限,则不能继续销售、使用,否则按劣药查处。再来看王老伯那种药的生产日期为2013年1月4日,产品批号室130101,有效期至2015年12月。也就是说这种药品可以用到2015年12月31日。
有某种药品生产日期是:20120213,有效期是三年,那么有效期的合法标示就是20120212或2012年1月。有的药品标注的是失效期,失效期是指该药在该年该月的1日起失效。如标有“失效期:2013年10月”的药,该药只能使用到2013年9月30日。进口药品的有效期,常以explry date或EXP(截止日期)表示失效期,或以use before(在……之前使用)表示有效期。各国有效期的标注不完全相同,有时难以辨别,应了解不同的写法,可以加以识别。如美国药品多按月-日-年顺序排列:9/10/2015或Sep10th2015,即2015年9月10日; 欧洲国家药品多按日-月-年顺序排列:10/9/2015或10th Sep.2015,即2015年9月10日;日本药品按年-月-日排列:2015-9-10,即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