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对电线电缆、建筑防水卷材、化肥(复肥)等13类产品的14个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目前,铜陵市相关企业在申报以上种类的生产许可证时,已经按照新颁布的实施细则要求,在添置生产设备和检验检测设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等多个环节上进行准备。
新修订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涉及以下13个种类的产品:电线电缆、建筑防水卷材、化肥(复肥)、助力车、电力整流器、电力调度通讯设备产品、钢丝绳、燃气热水器、钛及钛合金、预应力混凝土枕、摩托车乘员头盔、涂料和压缩液化气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的总体要求,修订之后的14个生产许可证的实施细则,比原先的细则要求更高,这意味着这类产品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更高。
质监人员介绍说,国家对生产以上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目的是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企业申报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应当按照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实施细则要求,在软硬件设施上达到相应要求。为加强后续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每年均开展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