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商务部网站了解到,商务部8月6日晚间发布了2013年第39号公告,对星湖科技提起的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希杰集团、麒麟味元食品公司和原产于泰国味之素(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的期中复审作出裁决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星湖科技4.07-0.03-0.73%,决定自2013年8月7日起,将印度尼西亚希杰集团、麒麟味元食品公司所适用的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销税税率分别由6.3%和6.9%调整为93.6%,泰国味之素(泰国)股份有限公司所适用的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销税税率由4.8%调整为9.9%。
星湖科技6日晚间的公告接踵而至。公司发布《董事会重大事项公告》,转述了商务部关于提高两国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销税的裁决。
回看星湖科技2012年报,记者发现,早在2012年9月25日,公司就代表中国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产业向国家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希杰集团、麒麟味元食品公司和原产于泰国味之素(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国家商务部已于2012年9月公告决定立案调查。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由于印度和泰国原材料和人工成本较低,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对星湖科技相关产品的冲击较大。在星湖科技2012年10.91亿元的营业收入中,食品添加剂销售收入为4.23亿元。本次商务部提高两国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销税,尤其是对印度相关产品税率提高了10倍之多,对相关产品可谓构成“致命一击”,从而有利于公司相关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短期对公司股价带来极大利好。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印度和泰国方面如何回应中国商务部裁决,依然有待观察。不过,短期来看,公司方面非常乐观。星湖科技就表示,本次复审裁决体现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提高该类产品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