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对全市24家煤矿实施科学停产整顿,严格执行“两停、四不停”(即:所有煤矿矿井一律停止生产、停止建设;井下通风不停、井下抽排水不停、瓦斯监测监控不停、井下及地面安全检查不停)。(2)防:全面落实物防人防措施,对所有下山井、有山洪危胁的矿井及煤矿地面设施加固防洪设施,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3)查:安监部门、煤矿企业把汛期防洪作为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内容,逐矿排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落实防洪避险措施。(4)包:全市所有煤矿实行一名县级干部、一名乡镇领导、一名驻矿安全监管员、一名县安监局干部的“四个一”的包矿措施,对煤矿实行全方位重点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