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高特种设备监察效率,黄浦区不断优化体制建设,通过各项措施实现特种设备“网格化”监察,形成大安全格局。
一是建立分级制度,明确监管职责。第一级是监察人员重点检查。每年度制定当年的重点检查单位目录,有特种设备监察人员进行重点检查;第二级是协管人员全覆盖检查。由协管人员分街道、分区域的对全区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全覆盖的检查。第三级是社会化监督。在全区的189个居委会都聘请了业务监督员,每年度组织培训,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二是规范监管流程,形成闭环管理。在确定黄浦区特种设备三级分级安全监管模式的基础上,规范了“日常监察隐患处置流程、举报处置流程”等四个流程,夯实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工作基础。
三是部门协调联动,建立长效机制。近年来,区推动特种设备监察部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有效沟通,我局通过联合旅游局、教育局、商务委、民防办等部门开展宾馆、学校、大型商场、地下空间等行业、领域的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并建立了长效的工作机制,从而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能力,进而通过行业自律促进企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