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
6日,记者联系了天健物业负责人,他们表示电梯招投标双方是香蜜三村业委会和立迅电梯公司,天健物业不应承担三村1号楼重新购买电梯费用。
天健物业提供的招投标文件显示招标方是香蜜三村业委会,投标方是立迅电梯公司。在招标文件第五页明确写明:若因电梯施工方勘察不准确导致设备不与现场匹配,一切责任由招、投标方共同协商解决。天健物业认为其仅作为电梯买卖合同的付款方,无须对此事负责。
关于电梯井道承重墙被砸一事,天健物业副总经理刘文俊解释称,立迅电梯公司关于电梯井道土建图仅报业委会批准,物业并不知情。且在今年1月4日福田区住建局召开的协调会上,电梯专家明确表示,电梯轿箱不符合井道设计时,安装单位应调整轿箱尺寸,而立迅电梯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电梯安装相关法律法规。天健物业依法不应承担剪力墙、连梁被破坏、受损的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