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办)、青岛市发改委: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3〕8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于每年3月15日和9月15日前,将符合准入条件要求的企业申请材料(含电子版)和审核意见一式4份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处。
联系人:李秋英 联系电话:0531-86922065
邮 箱:sdxqc3@163.com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2013年4月18日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3 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