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雄市城区、二期精细化工园区路段等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招标只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含多个单位工程,合计设计中压管道约 20 公里(其中:DE315管道5.5公里,DE200管道 5.5 公里,DE160管道 4.5 公里,DE110管道 3.5 公里,DE90管道0.5公里,DE63管道0.5公里),其中含穿越工程D E 3 15 管道约 500 米, DE200 管道1500米,DE160管道1500米,DE110管道500米 。本项目投资约13115182.2元,其中甲供材料约为4267483.92元,除去甲供材料后安装费约 8847698.28 元, 本次招标范围为扣除甲供材后部分(即8847698.28元)。
2.3 承包方式:按固定综合单价,可调合同总价形式进行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部分材料采用甲供,详见有关项目计划表、工程量清单)
2.4 施工工程任务单期限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4年12月(在此时间范围内,具体以业主下达的单项工程施工任务书为准)
2.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存入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开始计算一个工作日前到账,逾期到账的,招标人可拒绝其投标。
2.6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后审条件)
3 .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满足以下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1)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且持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A1或GA2或GB1级,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至今,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燃气管道市政工程30公里,且单项合同不得低于4公里,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以上均提供原件);
(4)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石油化工专业、或 机电工程专业(指2007年及以后初始或增项注册) 二级或以上 建造师 执业资格(广东省外投标申请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提供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和第二代身份证) 。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竣工验收日为201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宗市政燃气管道安装工程且要求燃气管道长度在4公里以上(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同时明确注明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否则无效);
(5) 其他要求:①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专职安全生产人员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②广东省外的企业及拟派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信息备案并获得通过,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需提供属于本单位员工的近六个月(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加盖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
(6)与招标人存在隶属关系的法人及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直接隶属同一法人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可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凡资格后审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当作自动放弃。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8 月 2 9 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4:00时在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联系电话:0751-3869198)持下列相关资料报名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4.2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4.2.1 、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介绍信写送交单位:“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A4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A4纸上递交)。
4.2.2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经南雄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咨询电话:0751-3936124)。申请查询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二代身分证原件参与查询。
4.2.3 投标单位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授权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如授权时)原件。
4.3. 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 (必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4 .4 报名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将重新组织招标。
5 、 资格审查
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开标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开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不予退还。
2 、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3的,则重新组织招标。
6 、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shaoguan.gov.cn )查询、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gdzbtb.gov.cn )查询、广东投资招商网( http://www.gdtzzs.gov.cn )查询。
7 、 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和地点
2013 年8月22、23、26、27、28日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广东投资招商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报名后即发售招标文件)
2013 年8月29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3
书面招标答疑文件递交或传真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13 年9月4日 ,17:00截止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
4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13 年9月18日 ,上午9:00~9:3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5
开标时间、地点
2013 年9月18日 ,上午9:3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备注:若在此表所安排的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所有报名的投标人未能全部购取招标文件,则待所有报名的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不多于五个工作日)后,再进行下一个步骤。此后所有步骤的计划日期从所有报名的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顺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雄市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雄市沿江西路29号
地 址: 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512026
联系人:李明生,黄埝
联 系 人: 邹代锋、杨冬梅
联系电话:0751-3887982、0751-3887866
联系电话:0751-8616600、13602903750(邹)、15812977590(杨)
传 真:0751-3887982
传 真:0751-8616600
电子信箱:geyond@qq.com
电子信箱: jsgszb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雄市支行
开户银行: 建行韶关分行
账 号: 4400 1627 3420 5300 3718
账 号: 44001622738050010852
南雄市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