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由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201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特种设备和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平安中国对话录”邀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独家解读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其重要意义。
问:“特种设备”听上去似乎离我们很远,请问刘司长什么是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百姓的日常生活是怎么样的关系?
刘兆彬:我认为这部法律和平安中国、百姓安全是很紧密的。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这些特种设备本身就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跟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联系,也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密不可分。《特种设备安全法》对这些特种设备的安全进行了规范,标志着我们国家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在法治化的轨道上迈出了新步伐。
问:我们知道,我国对上面提到的8类特种设备的管理已经有几十年了,从1955开始我们就对锅炉、压力容器实施了特殊监管。这些年,在监管的过程当中逐步地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03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条例,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又将条例上升为法律,刘司长您能谈谈立法的必要性吗?
刘兆彬:首先,将条例上升为法律说明这8类特种设备事关安全,事关平安。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特种设备数量以平均每年10%的速度在增长。2005年,全国的特种设备数量大约有300多万台,到去年,总量已经达到了820多万台。以电梯为例,到2013年中国的电梯保有量已达250多万台,属世界第一。立法的第一个迫切需要,就是为了应对特种设备的数量激增,所带来的监管问题。
其次,安全形势严峻、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也让国家立法刻不容缓。总体上看,我国特种设备的监管是有效的、安全的。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从1979年每万台七起下降到2002年每万台0.5起。十一五期间,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从2006年0.94人下降到2012年的0.6人。但仍高出发达国家4—6倍。仍以电梯为例,电梯是离百姓最近也是最需要的特种设备,我们经常需要乘坐电梯,特别是在人口密集的场所,如火车站、学校、医院等。电梯如果不安全,经常出故障,就很难说平安。今年5月,国内在一周时间里连发7起电梯事故,甚至有人称之为“电梯事故周”,事故频发所产生的恐慌情绪不言而喻。因此制定法律,将它上升到法治化的轨道进行管理可以说是建设平安中国、保障民生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老百姓关心的社会经济生活当中的一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