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验收试验用的在一个试验组中的所有材料应具有相同的产品类别,例如板材、扁钢、型材等。这些材料应出自同一炉罐号并处于相同的供应状态。
挪威船级社对于钢板、钢材产品的试验要求:
F100试验材料
101提交验收试验用的在一个试验组中的所有材料应具有相同的产品类别,例如板材、扁钢、型材等。这些材料应出自同一炉罐号并处于相同的供应状态。
试样应完全代表该种材料。如有可能,试样应在热处理完毕后截取。
试样不得以任何方式单独进行热处理。
102除非另行同意,拉力试验和冲击试验试样应从下列位置截取。
板材和宽度 600mm的扁钢:试样应从轧制方向的轴线与产品边缘之间约一半处的一端截取(见图4a)。除非另行同意,拉力试样的纵向轴线垂直于终轧方向。
103厚度方向性能试验试样应征得本社同意。
图4取样位置(a钢板和扁钢)
F200拉力试验
201拉力试验试样的尺寸应符合第1章第2节的要求。通常对于板材、宽扁钢和型材,应采用全厚度板状试样。
202对每个试验组,从一个产品取一个试样进行一次拉力试验。当成品材重量大于50吨时,则对每50吨或剩余部分,从不同产品中取试样进行一次补充试验。对同一试验组产品的厚度或直径每相差10mm应进行一次附加试验。
203对于超高强度钢,每次拉力试验只能代表同一批热处理的材料。
204在拉力试验过程中未观察到明显的屈服现象时,则应测定0.2%非比例伸长时的强度。
205对于加速冷却热机控制法生产的钢材,可要求在模拟应力消除的条件下进行附加试验。
206所有拉力试验采用的方法应符合第1章的要求。
F300冲击试验
301冲击试验试样应具有夏比V型缺口,其纵轴平行或垂直于该钢材的终轧方向。一般仅截取纵向试样进行试验,但超高强度钢板和宽度大于600mm的扁钢的试样其轴应垂直于主轧制方向。然而,钢厂应保证在两个方向上得出的冲击值均满足本节的要求。
缺口应开在与原轧制面垂直的试样表面上,缺口位置距离气割或剪切边处应不小于25mm。
302除非另有规定或经本社特许,试验组的最大批量应如表F1的规定,从规定的每批或剩余部分中取一件最厚的产品截取一组三个试样。
303对于厚度小于或等于50mm的钢材,冲击试样应在其边部距轧制表面2mm以内处截取,对于厚度大于50mm的板材,冲击试样应位于试样中心线和板材表面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4板厚处。
304如不能使用10 10mm的标准冲击试样时,应使用10 7.5mm或10 5mm的试样并尽量用较大者,此时冲击功值分别降到标准试样规定值的5/6和2/3。
305从每组三个冲击试验得出的平均功值和各个单值应分别符合表B3、C4和D3相应的要求。在每组中仅允许有一个单值可低于规定的平均值,但不得低于该值的70%。
306所有冲击试验采用的方法应符合第1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