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和受理
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别”栏填写“危险化学品”,“产品名称”栏填写“危险化学品涂料”,“产品单元”栏按表1的“产品单元”栏填写,“产品品种”栏按表1中“产品品种”栏填写,并按实际生产情况填报申请产品汇总表(见附件6),明确“产品品种”所覆盖全部产品的商品名/型号、产品等级、组分配比、生产方式等。济宁,弘毅,咨询,公司
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1.2 营业执照
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1.4安全生产许可证(分装企业也可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获证企业名称变更、迁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应提供新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5《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申请书电子文本
1.6《危险化学品销售渠道和产品流向明细表》。
1.7县级(含)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达标证明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复印件。
1.8对于采用非典型工艺的企业,应提交工艺流程及说明。
1.9法律、行政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2、受理;
3、实地核查;
4、合格后抽样;
5、样品检验合格后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