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国对儿童、老年等特殊人群的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有特殊规定。
GB2760-2011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都做出了最大量限定。而且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但是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别为5mg/100mL(以即食食品计,下同)、5mg/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配方食品中的使用量;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最大使用量为7mg/100g(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谷类食品中的使用量;凡使用范围涵盖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
目前允许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只有作为酸度调节剂的碳酸氢钾。
甜味剂阿斯巴甜高温水解后对有苯丙酮酸尿症的患者会有危害。因此GB2760-2011规定添加阿斯巴甜之食品应标明:“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
7、有调查发现,雪糕几乎成为食品添加剂的“移动仓库”,有的竟然添加了多达14种食品添加剂,这些添加剂究竟对孩子会有影响吗?多少的量会产生影响?国家在这方面有限制吗?专家有什么建议(包括对孩子的)?
答:关于食品添加剂,中国最公认的标准就是GB2760,现在更新速度已很快。按规定使用没有影响。
8、从老百姓能够理解的角度看,何为食品添加剂?
答:直接说就是加入到食品中改进色、香、味、质地和保持期或其它目的的物质。
学术上: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实行许可制度,只有确有必要使用、安全可靠并经过我国政府批准的才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GB2760-2011规定:“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剂不等于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只是众多添加剂中的一种,其它添加剂有饲料添加剂、药品添加剂、混凝土添加剂、塑料添加剂、涂料添加剂、汽油添加剂等。尽人皆知的三聚氰胺不是食品添加剂,而是混凝土添加剂、塑料添加剂和涂料添加剂。必须把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区别开来。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都是非食用物质,根本不是食品添加剂。
9、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范畴是什么,如何算不安全?
答:食品添加剂的限量使用,基于食品的安全保障原则。食品安全指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保障。评价一种食品成分(或毒素、农兽药残留)是否安全,不仅仅单纯地看它内在固有的有毒、有害性质,更重要的是造成实际危害的严重程度和发生概率的可能性,即发生的风险。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价以及使用限量标准,就是建立在食品添加剂的风险评估和食品添加剂毒理学评价的基础上的。
10、哪些食品添加剂对儿童的伤害最大,但又最容易被疏忽?
答:没有特别对儿童有危害的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