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船级社船板规范-结构用轧制钢材:
挪威船级社船板规范
(DNV:2005)
第二部分
第二章
第一节 结构用轧制钢材
A通 则
A100 适用范围
101本节规定了可焊接普通强度、高强度和超高强度结构用轧制钢板和型钢的要求,这些要求也适用于结构用无缝钢管。本要求适用于厚度不超过150mm的钢材产品。对于更厚的钢材按每一情况考虑后可接受或要求与本规范有某些不同的规定。
本节包含了IACS UR W11和W16的规定。
对用轧制扁坯、方坯或圆钢作为锻件代替品的要求见第5节。
102在化学成分、脱氧方法、供货状态和机械性能与本规范要求有所不同的钢材,只要经本船级社专门认可也可予以接受。这些钢材应给予特殊符号,见200。
A200 钢材等级符号
201本节钢材等级按强度等级划分为三组
----普通强度钢(NS)
----高强度钢(HS)
----超强度钢(EHS)
202钢材等级的字母数字标记为NVxy。
其中:
NV—按本社规范规定的钢材等级符号
X—大写字母表示的相应于规定的冲击试验温度,见表A1。
Y—按标定最小屈服强度确定的强度组别数字符号,见表A1。对NS钢该数字可省略。
203在202规定的字母数字符号后的附加符号可以是:
Z—改进厚度方向性能的钢材等级。
S—专门认可的钢材,见100。
A300制造方法
301钢用碱性吹氧炼钢工艺、电炉工艺生产,经本社批准,也可用其它方法生产。
302从连续浇铸的扁坯轧成板材的板厚减薄率除非本社另行认可,最小值为5:1。
303适用的轧制方法定义如下:
控制轧制CR(正火轧制NR):在正火温度范围内进行的最终成型的轧制过程。所得到的材质状态,通常相当于经正火后的结果。
热机轧制TM(热机控制法TMCP):这是一种必须严格控制钢材温度和轧制减薄量的方法。通常在接近AR3温度下实施高比例的轧制减薄量,并可在两相区域内进行轧制。不同于控制轧制法(正火轧制),TM具有的性能不可能由随后的正火或其他热处理方法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