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合同评审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YDCOP-05-B/2010
1.0目的
确保充分识别顾客的要求和正确理解产品要求并确保有能力实现这些要求,以达到顾客满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销售中心对产品要求进行评审。
3.0定义(无)
4.0职责
4.1销售中心部长负责顾客的要求和产品要求的评审。
4.2相关部门配合和支持。
5.0内容
5.1产品的询价管理
当接到客户对产品的询价单或招标标书时,报价组报价员将询价单或招标标书进行编号,并记录在《询价单/标书登记表》内。
5.2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销售中心应确定:
a) 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交付后活动的要求;
b) 顾客虽然没有明示,但规定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c) 适用于产品的法律法规要求;
d) 公司认为必要的任何附加要求。
交付后活动包括诸如保证条款规定的措施、合同义务、附加服务等。
5.3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5.3.1公司应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评审应在公司向顾客作出提供产品的承诺(如提交标书、接受合同或订单及接收合同或订单的更改)之前进行,并应确保:
a) 产品要求与得到规定;
b) 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已得到解决;
c) 公司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5.3.2由报价组将合同信息转交技质部,由技质部进行技术评审后,将该询价单或招标标书交回报价组。报价组与生产计划员确认交付方式和交期。
5.3.3对技术和生产评审都通过的询价单或招标标书,报价组应制定报价价格,付款方式和其他商业条款。对20万以上(含20万)的,送总经理批准。对20万以下的送销售中心主任批准。
5.3.4对技术和生产部评审未通过的询价单或招标标书,报价组应将召集有影响的部门会评,对有异议的地方进行讨论,以便最终确定该询价单或招标标书是拒绝还是接受。若拒绝,报价组应通知顾客拒绝的原因。若接受,则按5.3.4条款执行。
5.3.5报价组应制定和整理报价单或投标标书。对报价单,报价组应及时传真给顾客。对投标标书,报价组应及时邮寄给顾客。
5.4合同签订
若顾客同意报价单或投标标书,总经理或经授权的销售经理应与顾客签订有关合同、商业手续或通知顾客接受口头订单。
若顾客没有提供形成文件的要求,销售中心在接收顾客要求前应对顾客要求进行确认。
若顾客不同意报价单或投标标书,且无法达成一致,报价组通知顾客放弃该询价单或招标标书。
5.5评审记录
各部门应将评审结果及评审所引起的措施记录于《合同评审记录表》上。《合同评审记录表》的管理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5.6产品要求的变更
当顾客的产品要求发生变更时,销售中心应填写《产品要求变更通知单》,并确保相关文件得到修改,并确保相关人员知道已变更对要求。
5.7合同管理
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组应将该合同纳入《销售合同/订单清单》,并归档管理。
合同管理组应跟踪合同或订单的实施进展情况。需要时,将进展情况通知顾客。
5.7 当产品生产检验完工后,其各项指标均满足顾客要求,业务员应与顾客联系以便再次确定发货地点和日期。然后,合同管理组开出《发货单》,通知成品仓库管理员组织发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