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严把登记备案申请关,对企业的建设工业产品营业执照和注册商标、代理商的代理证明、产品执行标准等必备文件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一律不予备案;督促生产或经营单位在有效期期满前三个月内续期登记备案申请,对逾期未办理的予以注销登记备案。
根据省住建厅要求,建设工程中使用的产品必须是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备案产品,否则,在建工程将责令停工整改,已完工的工程不予验收和备案。市归口办联合市安质处对备案工业产品进行备案专项检测,并将建设工业产品备案证明情况列入工程核验基础材料;配合市场科进行专项检查,规范建设工业产品市场秩序。2012年共检查市直工程项目125个,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5份,涉及139项工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