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高效节能工业产品推广使用,扩大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提高工业用能产品的能源效率水平,促进节能减排,省政府制定印发了《陕西省高效节能工业产品推广资金管理办法》,对购买使用国家公布目录内的高效节能工业产品(高效节能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通风机、清水离心泵、配电变压器)的企业和单位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请在此期间购买并安装国家公布目录内高效节能工业产品的相关单位和企业填报购买安装情况、补贴资金申报表,并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及相关账号信息,报我局审核并领取补贴。相关文件及申报表格可在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发改委、西安市工信委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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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财政局
2013年6月7日